身份证丢失怎么办
身份证丢失怎么办
身份证丢失后,应立即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补办。申领和补办换身份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2、申请人原申领的居民身份证;3、申请人的《数码照相回执》;4、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办理流程:1、持上述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身份证,并填写申请表。2、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证明提交后会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无误后,申请人可领到《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3、在通知时间内,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办理的派出所领取证件。办理地址:申领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坐火车忘带身份证怎么办
可以在铁路12306APP办理“临时身份证明”。下载铁路12306App。打开铁路12306App,在首页点击【温馨服务】。在温馨服务里点击【乘坐旅客列车临时身份证明】。在【临时乘车身份证明】页面里填写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填写后点击“立即申请”。已登录铁路12306App用户打开【临时乘车身份证明】页面后,会自动显示用户身份证信息。注意:1、申请电子临时乘车身份证明时需授权开启定位服务。2、电子临时乘车身份证明暂时仅支持中国居民身份证。铁路12306App注册用户可以查看1个月内所申请电子临时乘车身份证明的相关记录。
身份证办证流程
1、年满十六周岁公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时,由本人携带户口簿前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办证中心办理。
2、户口所在地户籍窗口打印《人口信息核对表》,核对人口信息。
3、人口信息正确无误,受理窗口采集人像、指纹后直接打印《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4、申领人或监护人在《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5、接到领证通知后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指定地点领取证件。若申领人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可以自愿申请办理邮寄证件。
身份证丢失怎么办?需要怎么做
【法律分析】:1.挂失身份证,丢失身份证后要立刻到当地派出所进行挂失处理,以免被不法分子利用盗取个人信息。
2.带上回执单、居住证(没有居住证的话户口本也是可以的)到你所在城市的你户籍所在地办事处,挂失和办理临时身份证和身份证。部分城市或地区还可以在网上办理,搜索某地公安办事大厅进入官网,根据地域的不同可以办理的事项不同,具体参照当地网站,当然还可以备齐相关证件让家人代你办理,但此方法手续繁多不推荐。
3.若是丢失的身份证办理时未录入指纹,又驻当地的办事处没有这项功能,由于户籍制度,现办理身份证需要录入指纹,这种情况下只能本人回户籍地办理身份证。如需较长时间才能回家办理,最好登报声明遗失的身份证作废。
4.回家办理涉及到坐车没有身份证无法购票,此时可以到火车站临时身份证明办理处,办一个临时身份证明购票回家。因身份证办理时间需要60个工作日(可办理加急件,时间更短),在此期间也有很多时候需要使用身份证,就需要办一个临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马上就可以拿到(这些证件都可以在当地的办事大厅办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身份证丢失了怎么办
身份证丢失了,具体的补办手续如下:
1、发现身份证丢失或者其他需要补办的情况:
(1)应该尽快去居住地的公安机关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补办;
(2)如果符合条件在外地的,可以在外地补办:
(3)已经在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过身份证(非第一次申领);
(4)、没有相貌或指纹与本人不符、不良信用记录等不符合异地办理情形;
(5)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实施异地办理服务;
(6)异地所指是跨行政辖区的,同县区不能在户口所在地以外的公安机关办理。
2、申请后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表;
3、缴纳相关费用,补办身份证需要缴纳相关的工本费;
4、领取领证回执;
5、户籍地公安机关接到申请人受理信息,并审核签发;
6、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间内完成制作和核验发放;
7、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
8、领回新的身份证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或者登记内容有变更、更正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辩认时,应当按照规定申报换领新证;丢失证件的,应当申报补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