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是什么制度
秦朝是什么制度
秦朝的制度主要体现在政治、经济和文化方面,其中政治方面有皇帝制度、中央集权制、郡县制、户籍制、法律制度,经济方面有土地私有制、统一度量衡、统一货币,文化方面统一了文字。灭六国完成统一后,秦始皇嬴政建立起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郡县制国家。
秦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大一统王朝,共传三世,享国十五年。秦朝由战国时期的秦国发展而来。前361年,秦孝公继位,重用商鞅两次变法,秦国发展为当时最富强的诸侯国。
郡县制的历史沿革
春秋时期已有县、郡的设置。春秋的县可分为两种类型:楚和秦的县都直属于君主;晋、吴的县多是卿大夫的封邑。两者都是直属于国君的别都,具有边防重镇的作用。楚武王灭掉权国,将其改建为县,是为设县之始。春秋后期,县制开始逐渐推行于内地。战国时期,县的设置已较广泛,并转变为作为地方政权而实行官僚制度的县制。县令为一县之长,由国君任免。县之下有乡、里等作为国家对居民进行控制的基层组织单位。
郡的设置要较县为晚。秦穆公九年(前651),晋公子夷吾(即晋惠公)对秦国使者谈到“君实有郡县”,为秦国设郡的最早记载。而后,晋、赵、吴相继设置了郡。这一时期的郡地位比县为低,但县与郡之间并无相统属的关系。到了战国时期,有名可考的最早设置的郡当为魏文侯时的西河郡(吴起曾为西河守)、上郡和楚悼王时的宛郡。随着边防设郡之地逐渐繁盛,内地的县逐渐增多,需要建立起更高一级的管理机构,于是就形成了郡、县两级制的地方管理体系。郡守为郡之长,多由武官充任,有征兵领军之权。至战国末年,各国郡县的设立已很普遍。
秦统一后郡县制遂遍行于全国,汉继秦制,比秦更为严整。司马迁说秦始皇分天下为36郡,《晋书》以为统一后又有所增设,可达40郡之多。汉时不断增立新郡,东汉顺帝时全国共有105郡国。郡国指诸侯王国,武帝以后,诸侯王国的地位相当于郡。一郡所统之县,一般约为20上下,一郡总人口数以20万左右者居多,多者也可逾百万。汉代一县,其面积大约为方圆百里。汉代列侯所食之县曰侯国,皇后、公主所食之县曰邑,有少数部族居住之县曰道。县之下置有乡、亭、里。里是民户聚集之处,犹如后世之村落。秦称郡之长官为守。汉景帝时改名太守,西汉时郡的军事平时似主要由郡尉主管。由于郡守要兼领武事,故当时人常以“郡将”称之。郡之长官,除太守外,秦置监、尉。西汉置尉而不置监。景帝时改尉为都尉。都尉和太守的治所可分设于两地。都尉也设府置官属,在郡中和太守并重,有时可代太守行事。县之长官为令、长。新莽时曾将令、长改名为“宰”。《汉书》说县满万户者,其长官称令,不满者称长。令、长的职责是掌管一县的治安、刑讼及赋敛徭役等事。令、长之下设丞一名,以主文书、仓库和监狱。又设尉,专管武事,大县则设左尉 、右尉各一人。汉代的太守、令、丞、尉皆由中央任免。
秦朝实行什么制度
秦朝实行中央集权制度。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在统一六国以后就着手建立和健全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制度,以巩固其对全国的统治,此后,这种政治体制在中国延续了2000多年。
在封建社会一般实行君主专制的中央集权制度。随着社会的发展,君主专制必然被淘汰,而中央将继续存在。当前中国实行中央集权的行政管理体制,但不是君主专制体制。
扩展资料 秦王嬴政统一全国后,认为自己德高三皇,功超五帝,王的称号已不能显示他的至高无上的权势和地位,于是更改名号,把古代传说中的三皇、五帝的称号合而为一,号称"皇帝"。从此,皇帝便成为封建国家最高统治者的称号。
此外,还规定皇帝自称"朕",命称"制",令称"诏",印称"玺"。废除子议父、臣议君的"谥法",规定皇帝按照世代排列,第一代称始皇帝,后世以二世、三世计,以至"传之无穷"。
这些规定都表明皇帝的神圣地位和至高无上的权力。也使皇帝将国家的司法,立法和行政,军事等大权总揽于一人之手。
建立从中央到地方的官制和行政机构即三公九卿制,互相没有统属关系,由皇帝掌握最终决断权。
三公:丞相(帮助皇帝处理全国的政事)、太尉(负责管理军事)、御史大夫(执掌群臣奏章,下达皇帝召令,兼理国家监察事务)。
九卿:卫尉(掌管皇宫保卫)、郎中令(掌管警卫事务)、太仆(掌管宫廷车马)、廷尉(掌管司法诉讼)、典客(掌管外交事宜)、奉常(掌管宗庙礼仪)、宗正(掌管皇室内部事务)、少府(掌管山河湖海税收和制造业)、治粟内史(掌管财政税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秦朝
秦朝什么制度
秦朝有什么制度
秦朝制度的创立可分为以下三个方面:
1、政治方面有皇帝制度、中央集权制、郡县制、户籍制和法律制度。
2、经济方面实行土地私有制、统一度量衡和统一货币。
3、文化方面就是统一文字。